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现对山东东岳氟硅材料有限公司四氯乙烯焚烧装置一期改造项目开展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四氯乙烯焚烧装置一期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淄博市桓台县东岳氟硅材料产业园,山东东岳氟硅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的网络链接为:
链接:通过百度网盘分享的文件:四氯乙烯焚烧装置一期改造项目.pdf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vUKfWqziEy5P1L5t53Hgg
提取码:tr59,纸质版报告可至山东东岳氟硅材料有限公司厂区查阅。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山东东岳氟硅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周边5km范围内的居民和单位。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任何意见,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
进行填写,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黄经理,联系电话:13678638285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1日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山东东岳氟硅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